本報訊 12月4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明確從2024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這次調整惠及我省21萬余名優撫對象等人員。
通知明確,因戰致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烈屬定期撫恤金提高6%,因公致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提高5%,在鄉復員軍人定期生活補助每年增加1321元,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每月增加42元,帶病回鄉退役軍人定期生活補助每月增加31.5元,年滿60周歲烈士子女生活補助每月增加41元,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年提高32元。
我省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實現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建以來連續6年提標,充分體現了對廣大優撫對象的關心關愛,彰顯全社會的尊崇尊重和關懷優待。
通知要求,各地落實本級配套資金,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及時、準確、足額把撫恤金和生活補助金發放到位。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別按規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