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題:放開!9地允許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
新華社記者董瑞豐、李恒、徐鵬航
群眾看病就醫迎來更多選擇。
11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商務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4部門公布《獨資醫院領域擴大開放試點工作方案》。
此前,相關部門已提出,擬允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中醫類除外,不含并購公立醫院)。
本次公布的方案,明確試點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院,并對具體條件、要求和程序等進一步作出規定。
方案公布傳遞出明確的信號:歡迎國外高水平醫院“走進來”。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擴大自主開放”“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
方案明確提出,引進國際高水平醫療資源,豐富國內醫療服務供給,優化營商環境。外商獨資醫院的類別為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醫院級別為三級。
根據方案,申請設立外商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主體,要能夠提供國際先進的醫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務模式,能夠提供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醫學技術和設備。此外,可以補充或改善當地在醫療服務能力、醫療技術和醫療設施方面的不足,拓展多元化服務供給格局。
自2000年起,我國允許設立外商合資醫療機構。經過20余年的發展,目前共有外商合資醫療機構60余家。未來,更多國外高水平醫院“走進來”,不僅可以讓有出國就醫需要的患者節省時間和經濟成本,也有望為我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提供借鑒。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允許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是中國醫療領域對外開放的有益實踐和探索,有利于與內資醫院形成互補協同局面,有利于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
可以設立哪些外商獨資醫院?
醫療活動直接影響人民生命健康權益,也直接涉及人類遺傳資源安全。近年來,我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規范人類遺傳資源的采集、保藏和利用。
不讓國內遺傳資源“溜出去”,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風險防范,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方案對外商獨資醫院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診療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不得設立血液病醫院,診療科目不得登記血液內科,不得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技術等倫理風險較高的診療活動……
方案還要求:外商獨資醫院不得設立精神病醫院、傳染病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少數民族醫醫院等。
“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專家表示,按照方案要求,試點地區將確保外商獨資醫院按照我國法律法規、臨床診療指南、醫學倫理規范、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和行業標準開展診療活動。
外商獨資醫院運營有哪些規范?
方案明確:允許醫院按規定聘用外國醫師、港澳臺醫師、港澳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短期執業,全院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中方(內地)人員占比均不得少于50%。
同時,醫院信息管理系統應當接入屬地醫療服務監管平臺,電子病歷、醫用設備等信息存儲服務器應當位于我國境內。
外商獨資醫院會不會對我國醫務人員執業和公立醫院發展造成沖擊?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2023年,公立醫院診療人次數占全國醫院診療人次數的83.5%。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的外商合資醫療機構對當地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隊伍影響不大,我國公立醫院的骨干人才隊伍保持穩定并不斷發展。本次在部分地方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范圍有限,且是漸進發展過程,不會影響全國公立醫院體系發展和群眾基本醫療服務。
近年來,我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在學科建設、服務能力、技術水平、醫療管理、人員梯隊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為醫務人員干事創業提供了廣闊空間,就業吸引力不斷增強。
群眾始終期盼更加便利、更加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進一步豐富服務供給,正是為健康中國助力。
“用好”外商獨資醫院,多樣化支持、規范化管理,我國醫療衛生體系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就醫需求。
策劃:陳芳
記者:董瑞豐、李恒、徐鵬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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