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規劃(2024-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部門協作、社會動員、全民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分類指導,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和重點環節,以創新為動力推動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質量發展。
《規劃》確定防治總目標是降低艾滋病新發感染,減少相關死亡,將整體疫情持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同時,明確了提高社會防護意識、促進危險行為改變、預防家庭內傳播、提升診斷治療效果、控制人群感染水平等5方面具體工作指標。
《規劃》提出開展宣教干預和社會動員、加強檢測和監測、推進治療和救助、落實不同人群針對性防控措施、強化重點地區防治工作、開展艾滋病防治社會治理等6方面14條具體舉措。
《規劃》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壓實防治責任,落實投入政策、完善體系建設,提高防治能力、保障藥品供應,加強研究創新、開展國際合作等,為實現艾滋病防治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
艾滋病規劃(2024—2030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4〕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規劃(2024—203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規劃(2024—2030年)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進一步推進艾滋病防治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和質量不斷提升,病死率逐步下降,社會歧視進一步減輕。經輸血傳播基本阻斷,經注射吸毒和母嬰傳播得到有效控制,性傳播成為最主要傳播途徑。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防治取得積極進展,整體疫情處于低流行水平。但也要看到,我國艾滋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影響流行的社會因素復雜交織,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感染率高,異性傳播感染人數多、隱蔽性強、預防難度大,防治任務十分艱巨。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部門協作、社會動員、全民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分類指導,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和重點環節,以創新為動力推動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質量發展。總目標是降低艾滋病新發感染,減少相關死亡,將整體疫情持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具體工作指標如下:
1.提高社會防護意識。到2025年,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90%以上,重點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達95%以上,感染者權利義務知曉率達95%以上,到2030年持續鞏固提升。
2.促進危險行為改變。到2025年和2030年,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均較前5年減少10%以上;到2025年,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綜合干預措施覆蓋比例達95%以上,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在0.2%以下,到2030年持續保持。
3.預防家庭內傳播。到2025年,艾滋病母嬰傳播率在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傳播率在0.3%以下,到2030年持續保持。
4.提升診斷治療效果。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比例到2025年達90%以上,2030年達95%以上。到2025年,經診斷發現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病毒抑制比例均達95%以上,到2030年持續鞏固提升。
5.控制人群感染水平。到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三、防治措施
(一)開展宣教干預和社會動員
1.加大健康知識普及力度。科學宣傳艾滋病危害,將防治知識納入“公民健康素養”內容,發揮愛國衛生運動優勢,廣泛動員群眾,促進防治知識進社區、進企業、進醫院、進校園、進家庭,引導樹立“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結合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及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活動開展宣傳。督促車站、機場、口岸、港口客運站、娛樂和洗浴場所等運營單位開展宣傳。指導流動人口集中的用工單位及勞動力轉移培訓機構開展警示性教育。
2.落實綜合干預措施。全面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有關規定并加大檢查力度。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落實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檢測治療和生育指導等措施。完善藥物預防策略,全面推廣暴露后預防措施,規范實施暴露前預防措施。創新開展針對易感染危險行為人群風險評估、檢測動員、藥物預防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綜合干預。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做好艾滋病職業暴露處置。血站鞏固臨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檢測全覆蓋。
3.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利用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基金,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開展防治工作。各地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將社會力量參與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計劃。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志愿者和社會公眾人物參與防治公益活動。
(二)加強檢測和監測
1.提高檢測服務質量。各地制定針對性篩查計劃,開展便利可及的檢測服務。疫情嚴重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傳染病醫院具備抗體確證檢測和核酸診斷能力。動員重點人群及時、主動和定期檢測,促進自我檢測和性伴檢測;利用互聯網技術發揮自愿咨詢檢測服務網絡的綜合作用;強化重點人群和醫療機構重點科室就診者的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梅毒等共檢。疫情嚴重地區將艾滋病和性病檢測咨詢納入婚前自愿醫學檢查和重點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
2.開展多渠道監測預警。加強大數據等技術應用,建立艾滋病防控智慧化多元化監測預警系統。加強重點人群哨點監測和耐藥監測,推進機構間信息交換,有效利用哨點監測、耐藥、分子流行病、出入境等數據,強化疫情研判及趨勢分析。利用病毒基因測序、分子傳播網絡和新近感染分析等,進一步深入開展新報告感染者流行病學調查和傳播風險判斷。
(三)推進治療和救助
1.提高抗病毒治療質量。全面推廣檢測、診斷、治療“一站式”服務,對新報告感染者盡早啟動治療,動員未治療感染者接受治療。嚴格執行診療指南,加強治療評估、病情和耐藥監測。加強感染者分類管理和個案服務。加強感染者的結核病預防治療。健全承擔艾滋病綜合醫療服務的醫院與定點醫院的轉診和會診機制,將承擔艾滋病診治工作納入醫療機構考核管理范圍。結合藥物研發進展和耐藥情況,適時優化成人及兒童治療方案。加強感染者隨訪服務,督促其規范治療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義務。做好感染者異地抗病毒治療銜接。健全中醫藥參與艾滋病診療工作機制,持續推進試點項目,完善中醫、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和評價標準。
2.加強感染者關懷救助。依法保障感染者及其家屬合法權益,減少社會歧視。強化醫療衛生機構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落實機會性感染有關救治保障政策。加強社會福利、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等政策銜接。為艾滋病致孤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及時發放基本生活費。
(四)落實不同人群針對性防控措施
1.推進消除母嬰傳播。健全預防母嬰傳播服務體系,加強轉診和協作,建立與傳染病信息報告等系統間的共享機制,加強艾滋病病毒感染育齡婦女專案管理和孕情監測。完善早篩查、早診斷服務流程,進一步縮短孕產婦檢測確診時間。落實艾滋病病毒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干預措施,為感染孕產婦提供全程服務。健全流動個案追蹤隨訪和信息對接機制。
2.推動青少年預防艾滋病。強化部門協作,落實學校艾滋病疫情通報制度和定期會商機制,實施校園抗艾防艾行動,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將預防艾滋病納入教育計劃,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的艾滋病防控領導小組;中學階段開展預防艾滋病專題教育。促進校內外青少年養成健康文明的行為習慣,提高風險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最大限度減少危險行為的發生。
3.推動中老年人預防性病艾滋病。鼓勵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預防干預,減少中老年人不安全性行為。鼓勵將老年人艾滋病檢測工作與其他公共服務項目相結合。為性病就診者提供規范化診療和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加強對老齡感染者的社會支持。將老年人預防性病艾滋病納入老年健康素養提升、老年健康宣傳周、老年心理關愛等工作。
(五)強化重點地區防治工作
1.加強重點地區攻堅。疫情較重地區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模式,加大資源投入,形成防治合力,做到“一地一案”。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強化信息互通和區域協同,聯合開展綜合干預、檢測治療、社會治理等工作。邊境地區根據需要制定符合實際的防治政策。
2.發揮防治示范區引領作用。推進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工作,以遏制艾滋病性傳播為主攻方向,著力解決男性同性性行為者等重點人群防治,以及制約診斷發現等重點環節的難題,發揮穩定疫情和模式探索作用。創新機制和模式,結合需要推進艾滋病、結核病、猴痘等多病共防。
(六)開展艾滋病防治社會治理
1.依法做好相關領域治理。嚴厲打擊涉黃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打擊處理涉及艾滋病傳播的危險行為,對涉嫌故意傳播艾滋病的案件及時依法立案偵查。監管場所應當對監管期限在三個月以上或在被監管前有過賣淫嫖娼、吸毒等行為的被監管人員全部進行艾滋病檢測,將感染者納入重點管理范圍并開展抗病毒治療,落實監管場所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通報機制。加強社交媒體、網絡平臺和社交軟件監管,督促相關企業配合疾控部門發布風險提示信息。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活動,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力度。
2.加強禁毒防艾工作。將禁毒工作與艾滋病防治緊密結合,及時清理和打擊從事毒品交易的社交媒體、網絡平臺和個人。做好藥物濫用監測,特別是對非列管替代物的監測,及時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監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和非法催情劑的生產和流通。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壓態勢,將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作為吸毒人員戒治的重要措施,優化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布局,健全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銜接機制。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難以覆蓋的地區繼續開展清潔針具交換工作。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地方各級政府對轄區防治工作的責任,發揮各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協調作用。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防治相關投入政策,推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衛生健康、疾控、工業和信息化、藥品監督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強化信息通報和部門協同,加強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原料藥、成品制劑供需監測,采用政府采購、定點生產、藥物輪儲、將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醫保等多種措施保障藥物持續穩定供應。落實藥物生產、流通和進口等環節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重大專項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核心技術和關鍵策略研究。完善艾滋病防治體系,強化防治工作“三醫”協同發展,優化醫療衛生機構職責和銜接,配齊配強防治專業人員,加大對防治人員的關心愛護,按照國家規定落實衛生防疫津貼等有關津貼補貼政策。開展國際交流,健全合作機制,積極參與全球防治策略制定。
五、指導與評估
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規劃實施調研和指導,組織開展階段性評估和終期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開展指導評估,確保任務有效落實。